「從事涉及重要國家安全利益或機密業務之退離職人員應經審查許可期間屆滿後進入大陸地區申報辦法」第1條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12年9月25日以台內移字第11209124611號令修正發布,如需修正發布條文,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網址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下載。
教育部來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112年至115年全國公教員工旅遊平安卡優惠方案,增列「臨時人員」為適用對象,請同仁參考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