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行政院訂頒「各機關性別平等訓練計畫」辦理,訓練對象:公務人員、本校自僱且不具公務人員身分之專任人員、駐衛警察及工友(含技工、駕駛)。
二、時數:每人每年至少施以2小時之課程訓練。性別平等業務人員及性騷擾防治業務人員,每年應施以6小時以上之進階課程訓練,其中性騷擾防治業務人員之訓練,應包含2小時以上之性騷擾防治課程。
三、數位學習路徑:
(一)非專案研究/工作人員:公務人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駐衛警察及工友(含技工、駕駛)請登入E等公務園+學習平台(以公務人員身分登入)取得訓練時數。
(二)專案研究/工作人員:請登入本校單一入口/Elass課程選讀114年度性別平等教育訓練。
四、另辦理性別平等業務人員及性騷擾防治業務人員,請依規定完成上開進階課程訓練項目及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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